祝贺我所谢公省律师被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7/04/06 昭元快讯 浏览次数:705
2017年2月22日,天津市司法局举行了“天津市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暨颁证宣誓仪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选任谢公省律师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17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为期五年。我所谢公省律师以优质的服务和专精的业务水平获得广大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为了加强外部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从2003年9月起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过去,人民监督员一般由检察机关商请其他单位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经检察机关考察确认后产生。本次,我所谢公省律师有幸被选为人民监督员,定会以自己丰富的法律经验和公平公正的态度,为检察机关法律工作的开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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