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最高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 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新法速递 浏览次数:101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实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4日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召开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并就《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会议纪要》于2021年3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4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6日发布。《会议纪要》共三部分21条,主要内容如下:
- 正确适用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的相关制度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3件司法解释中仍有适用价值的内容,暂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凡是不与民法典冲突且在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条文仍然可以在裁判说理中援引。
- 准确把握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新旧衔接适用
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等7件新制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等5个修改决定的基本精神,在审判中准确把握适用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既彰显民法典的制度价值,又不背离当事人基于原有法律所形成的合理预期,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
- 切实加强适用民法典的审判指导和调查研究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审判指导监督,扎实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建立健全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确保民法典在全国法院统一正确实施。
(责编: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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