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发布时间:2021/07/16 新法速递 浏览次数:649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意义
随着《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我国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数据安全法》明确数据安全主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协同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出境安全和自由流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让数据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数字化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数据定义
本法所指的数据为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本条款主要是对于本法所适用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助于加强我国应对因数据引发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有助于全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数据安全的监管
本法明确了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的数据保护责任,指明了数据保护的工作方向,对整个信息安全产业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全面消除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在数据安全建设中的盲区,数据安全建设有法可依,数据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有法可惩,这对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三)开展数据活动的原则
本法对于开展的数据活动进行了约定,开展数据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数据安全与发展
本法的设立,全面加强了数据开发利用,加强了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基础研究,支持对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了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推进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
(五)法律责任
本法对数据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多项规定及处罚说明,对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侯维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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