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发布时间:2019/11/23 律师手记 浏览次数:501
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连晓娜
摘要:
应用和实践是法学专业的主要特征,目标是在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法学专业人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才需求结构调整促使人才培养的专业化,作为专业针对性强的法学专业来说,如何利用高等教育来促进法学专业的发展,如何将专业教学与应用实践进行无缝连接,进行法学专业教学的改革,进行新教学体系的构建已经成为了高校需要谨慎思考的问题。笔者根据相关资料,对目前的法学专业现状进行解析,并讨论如何进行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关键词:法学专业;应用人才;教学模式
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育改革不断扩展的大潮流中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界关注,对于实践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法学专业是一门实用型较强的科目,要求学生必须具备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才能符合时代的需求。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如何让法学专业教学更加的高效,让学生更具实践能力需要我们思考。
精彩内容
一、当前法学专业进行应用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模式僵化
对于法学专业专业来说,需要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要与时代接轨。尤其是在课程改革这一个特殊时期,就必须要实事求是,进行教育模式的改进,寻求新的突破。但是,目前,法学专业教学大多数都没有跳出圈子,还是老一套模式,这一模式又如何能正真的教育出应用型人才呢?法学专业最主要的就是实践,只有走出去,进行实际操作,实际锻炼,才能真正的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专业技能[1]。但是,目前,学校却仅仅依靠卷面考试来评价学生的专业水平,这是非常片面的。也正是由于法学专业教育的片面性,导致了学生的应用能力低下,也让法学专业教学的过程存在许多的冲突,以至于学生在踏入职场后懵懵懂懂,无法适应,造成了整个法学专业教学水平的严重下滑。
1.2 重理论轻实践
我们知道,法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是为了给社会提供法学专业人才,填补行业人才缺口的。这就意味着,在学校短暂的学习中,必须要专业素质过硬,实际操作能力强才行,这也让应用能力培养显得格外重要[2]。但是目前的实践能力教育却比较片面化,教学体系构建并不合理,轻视实践的作用,一方面受到教师专业能力的影响,一方面受到基础设施不全面的影响,高校当前的教学偏重于理论,实际操作却相对缺乏,没有做到将理论付诸于实践,因此在实践能力教育上并不热衷,也不具备创新意识。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是无法成立的,实际操作的缺乏是法学人才培养的一个非常大的缺陷。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发展和就业,对于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也有很大的阻碍,严重的制约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2.1 建立立体化的评价机制
法学专业教学不能够仅仅通过卷面成绩来评判一个学生的专业度,实践能力的测试和锻炼更为重要。但是,这也不是意味着我们要将卷面考试从测评中脱离出来,而是要让测评更加具有合理性和针对性,让学生通过卷面测试来提高自身的法学专业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对于专业理论的熟练度,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专业水平[3]。同时,还要进行应用能力测试,通过实践能力的培养来测试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结合起来,综合测评,这也是将法学专业教学体系基于应用能力进行重构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措施。通过这二者的结合,通过这种更加系统的考评机制来对学生的法学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进行综合提高,最终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2.2 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法学实践基地,提高学习的应用能力
法学专业需要重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培养,为了让法学专业教学与职业技能教育融合,就必须要为学生提供专业法学实践基地,学校应该积极寻求与相关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施展空间[4]。寻找企业的合作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高校教学能力的重要措施。只有将工学结合,为学生提供实践场所,让学生到企业中进行实习实践,才能真正的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真正的利用实践能力的锻炼来进行法学专业教学体系的重新构架,最终打造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2.3进行教学体系的重构
高校教育如何进行教学改革,进行教学体系的创新,进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当前法学专业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学生通过新的教学模式,提高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实际应用能力。教学要根据当前的教学现状,学生的学习水平以及当前的社会发展现状来进行教学改革,即要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又要满足现在的行业发展,让学生在毕业后能够更快的融入到职场,进行角色的切换。另外,实践能力的培养也需要成为课程体系重构,教学模式创新的出发点。制定明确的实践教学目标,根据教学过程的实践和教学计划的创新,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符合学生发展的目标,进行教学的改革,切实的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5]。
三、结语
法学人才的培养需要与时俱进,更需要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并重,只有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才能适应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而在高校教学中,如何正确的认识到实践应用的重要性,并且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进行应用人才的培养值得我们深思。在新环境下,如何清楚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如何进行教学模式的重构,如何进行应用人才的培养,如何在教育改革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中寻找自身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了法学专业进行自我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孙瑞瑞. 工程化(CDIO)视角下的独立学院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以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为例[J]. 科教文汇(中旬刊),2016,(07):43-45.
[2]方勇,邱房贵. 论新建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及对策——以梧州学院为例[J]. 梧州学院学报,2015,(05):94-96+110.
[3]郑谊英. 基于交叉学科平台的法学专业转型发展的路径探索——以法务(司法)会计本科教育为视角[J]. 中国司法鉴定,2015,(04):113-115.
[4]李爱年,陈一诚. 论法学本科“两型四化”实践教学模式建构——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探索为例[J].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5,(02):57-63.
[5]张育. 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案例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有益探索[J]. 考试周刊,2007,(11):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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