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9 新法速递 浏览次数:458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专利质量,确保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于2021年3月1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通过明确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范围、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处理方式及申请人救济手段来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以打击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
1.《办法》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范围,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八种典型的侵犯专利权的专利申请行为,同时设定了兜底条款,任何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都将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2.《办法》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处理方式,当发现非正常专利申请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启动审查程序,并要求申请人立即停止有关行为,在指定期限内撤回材料或陈述意见。申请人陈述意见后仍认为其行为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驳回专利申请或不予批准相关法律手续办理请求。同时,对于已被认定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可以对其不予减缴专利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五年内专利申请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3.《办法》明确了申请人救济手段,申请人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审请求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责编:韩之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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