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4/22 新法速递 浏览次数:281
一、修订背景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2005年由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在实施17年后,即将变为失效的行政法规。《新条例》在性质上既是党内法规又是行政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主要内容
(一)较《旧条例》有所新增
1、坚持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2、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信访工作,各级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
3、新增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4、新增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 较《旧条例》存在删减
1、取消一把手信访接待日制度,只规定领导应当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
(三)明确了几大概念
1、明确了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2、明确了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3、明确了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 后续影响
《信访工作条例》为深化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业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信访干部熟练运用此条例开展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责编:侯维泽)
您好!请登录
已有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