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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新法速递 浏览次数:1784

本周介绍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10日发布及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以下简称《通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提出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的要求。

《通知》的制定目的

《通知》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必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通知》明确了六种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提出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要求。

《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停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行为。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要依法依规建设绿色通道,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无法恢复的需进行补划。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同时《通知》强调,要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各地区要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将本通知执行情况报国务院,并抄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责编: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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